各有关市畜牧兽医局: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、财政部办公厅《关于下达2008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农办财〔2008〕81号)要求,我省将对2008年度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种公猪进行登记备案并予以公布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进一步搞好种公猪站的筛查 各项目县要参照《关于印发〈山东省2007年猪人工授精站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意见〉的通知》(鲁牧计字[2007]59号)中《山东省猪人工授精站建设标准》,进一步加强对供精种公猪站(场)的全面筛查,重点检查场址选择、场舍建设、采精室、精液处理室、精液处理设备、种公猪规模与质量、技术力量、生产制度、档案管理、精液质量监管等情况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,对不符合《山东省猪人工授精站建设标准》的种公猪站(场),不给予备案登记,不得参与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。 二、对供精种公猪进行登记备案 各项目县畜牧部门应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供精种公猪进行登记,详细填报《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种公猪登记表》(见附件1),于2008年10月15日前报山东省畜牧总站种畜禽质量测定站。我局将对登记的种公猪站(场)进行抽查检查,对检查不合格的种公猪站(场)取消供精资格,对合格的种公猪站(场)及种公猪由我局备案并统一公告。 三、填报项目实施进度表 为及时掌握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进度,经研究决定,我省对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实行季报告制度,各项目县应详细统计国家良种补贴项目实施进展情况,指定专人认真填写《山东省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进度统计表》(见附件2),于每季度结束后10天内填报。 四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:山东省畜牧总站种畜禽质量测定站 通讯地址:济南市槐村街68号(250022) 联 系 人:刘展生 联系电话:0531-87198568 E-mail:lzs88@sina.com
附件1.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种公猪登记表 2.山东省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进度统计表
二○○八年九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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